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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與教學季刊

課程與教學季刊

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學習重點的規劃思維與意涵(林永豐)

2022-04-09

課程綱要是中小學課程設計的依據,而課程綱要中的規範,就影響了中小學課程設計與實施的方式。我國中小學課程的實施,長期以來在課程標準中訂定「教材大綱」以規範課程內容,直至 2000 年公布「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」,改以「能力指標」作為課程設計基礎,不再規範教材內容。然而,以能力指標作為課程設計依據的方式,歷年來引起不少爭議,導致呼籲改革之聲不斷。本文主要論點在於指出:課程設計若僅重視能力,而忽略內容,不僅不符合有關教育目標的理論論述,也引起設計實務上的困擾,因而有必要提出一個兼顧知識內容與能力表現的課程設計模式。本文首先分析,目標模式往往僅重視內容目標之達成,而歷程模式又過於強調程序原則的教育歷程,兩者各有其焦點,但也有其侷限。其次,本文討論有關教育目標的不同理念及其表述方式,尤其對於雙向細目表的使用與調整,不僅符合課程目標之理念,也呼應新近對於認知心理學的研究成果,更彰顯出兼顧內容與歷程的必要性。本文繼之分析了臺灣中小學課綱及其實施所面臨的實務困難,因此,課程綱要有必要在強調能力導向的能力指標之外,另行發展出有關內容的規範,方才不至於失之空泛。根據上述分析,本文最後討論甫發布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(教育部,2014),討論其中所導入的「學習重點」的概念。本文主張,新課綱中學習重點的概念採用雙向細目架構,不僅符合理論上的反省,也得以回應課程設計實務的困難,是一能夠兼顧目標模式與歷程模式的課程設計。

關鍵字: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、能力指標、學習重點、課程設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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