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旨在說明十二年一貫課程是十二年國民教育的重要內涵,我國教育部除應積極修訂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」、「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」、「綜合高級中學課程綱要」、「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」之外,應該首先針對國中小九年一貫課程的基本能力加以檢討,並參考歐洲聯盟(European Union)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」(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-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),透過「能力的界定與選擇:理論與概念的基礎」(Definition and Selection of Competencies: Theoretical and Conceptual Foundations),進行基本能力的研究,探討我國國民應具備的基本能力,以建立十二年一貫課程的理論基礎,並據此進行十二年一貫課程改革的規劃、設計、實施、評鑑,作為推動十二年一貫課程改革之參考。
關鍵字:十二年一貫課程改革、基本能力、DeSeCo 能力三維論